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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2023级本科生第二次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4-06-28

根据《华东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3 年修 订)》的文件精神,结合信息工程学院办学及专业特点,特制定 本学院接收本科生转入及转出我院学习的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本,本着学生自愿和学院教学资源允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双向选择和择优录取原则。

二、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姜楠 何仲坚

副组长:罗晖

成员:喻佳、张青苗、聂学方、柳凌峰、陈梅、郭婷

三、申请转入学生基本条件

1.符合《华东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3 年修 订)》的相关要求;

2.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高考录取时为理工科类的学生或者高考选考科目在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范围的学生;

4.在原专业学习期间所有课程不得有不及格、补考或重修记录;

5.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必须在 3.0(含 3.0)以上且平均学分绩点年级专业排名位于前 30%(含 30%)。

四、转专业工作流程

1.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各专业转入计划不高于同年级该专业总人数的10%。

2.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学生参加综 合测试。综合测试(满分 100 分,测试时间 60 分钟)采用计算 机公共基础课考试系统及计算机二级考试题库(根据当年计算 机基础课大纲确定内容)。

3.录取方式:按综合得分(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占 60%),综合测试成绩占 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转入学生名单由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学院党政联席会 议研究确定,并公示 5 个工作日后提交教务处。

五、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1.申请转出信息工程学院的学生, 必须符合《华东交通大 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和转入学院转专业 相关要求。

2.凡通过遴选转入学生需慎重决策,经本人签字确认,如 已经录取学生放弃转入资格,则采取依次替补方式补录。

3.凡同意转入学生不得于在读期间以学习能力问题申请再 次转出。

4.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另外,关于本科生转出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1:《信息工程学院2023级本科生第二次转专业补充方案》,关于转出及转入学生的比例及具体人数,详见附件2:《信息工程学院2023级本科生第二次转专业人数计划表》。



                                     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6月28日